材料冶金化学学部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作者: 时间:2021-09-17 点击数: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确保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有效的评价与激励机制,鼓励研究生提高创新意识、参加科研活动、多出科研成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参照《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参评对象

1参评人员为学部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及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

2研究生一年级学生需有特别突出的业绩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不再另设研究生一年级学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如有业绩特别突出的一年级研究生,则按材料冶金化学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细则,与本单位其他年级学生一同评选。

二、申请条件

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须符合第1项条件,并符合第2、3项条件之一:

1. 学习成绩优异,按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达80分及以上,无补考科目;

2. 科研能力较强,并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在核心学术期刊及以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学校相关文件所认定的与学术论文等同的成果),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等,成果第一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并获省级及以上奖励和荣誉。

二、组织机构及功能

根据学校《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部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个人申请材料审核、评分、复核,并依据复核评分结果进行排名、确定初评结果。

三、名额分配表

学校分配至学部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评选名额为9名,博士评选名额2名,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我部各学科学生人数,现将指标分配如下: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硕士)

学科名称

分配名额

材料

5

冶金

2

化学

2

博士奖学金的评选名额为2学部推荐2名候选者与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及机电工程学院候选者择优评定

、评定内容、分数比重及结果认定

(一)评定内容及分数比重

评定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科研成果以及在校综合表现情况,业绩材料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个人综合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研究生综合得分=60%×科研成果Qk30%×课程成绩Qs10%×在校综合表现Qp

博士研究生综合得分=100%×科研成果Qk

注:申请人科研成果需通过答辩确认有效后,方可计入综合得分;研一参评只计算科研成果。

(二)评定结果

根据此评细则的评分内容及规则进行计分,依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结合学校分配的奖励名额数量最终确定相应奖励对象。

、计分办法

(一)在校综合表现(Qp

满分100分。根据研究生在校读研期间德、智、体以及参加各类文艺、体育、学术、科技等活动情况,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受表彰情况等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在校综合表现采取以班级评定为主的方式进行评定。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材料冶金化学学部“研究生操行评定分”评分标准(附件2)

(二)课程成绩(Qs

满分100分。按每个学生的实际绩点计分。

(三)科研成果(Qk

Qk=P1+P2+P3+n×P4

其中P1为学术论文分,P2为科研项目分,P3为专著与专利分,P4为获奖分,n为获奖排名系数。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西理工大学。不封顶计分。

注:此次评选科研业绩开始时间为研究生入学日。在类奖学金评选中(学业奖学金除外),已获奖的科研业绩不能重复使用。

1、 学术论文P1(按表1计分)

1 学术论文级别及其计分表

论文级别

第1作者

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2作者

备注

ESI高被引论文

400

300

SCI源刊一区

240

180

需提供纸质期刊,或期刊网站上已公开论文(已见刊,有具体的年份、卷(期)、起止页码,且论文的年份和卷(期)时间需在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

SCI源刊二区

160

120

SCI源刊三区

120

90

SCI源刊四区

80

60

EI源刊

80

60

ISSHP收录期刊论文、CSSCI期刊论文、CSCD期刊论文、学校权威期刊论文

60

40

SCI(或ISTP、EI)收录会议论文(此类会议论文最多只计1篇分数)、学校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论文、外文期刊

40

30

需提供纸质期刊

发表在《江西理工大学学报》、《有色金属科学与工程》、的论文并挂省级以上项目(学生本人须参与该项目)

20

10

需提供纸质期刊

其它省级及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会议论文、增刊)

5

3

需提供纸质期刊

说明: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西理工大学;导师包括正式导师和学部认定并备案的协作导师及联培导师;共同一作计分原则: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时,按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计分;学生共同一作时,只认第一排名的学生且以第一作者计分;同篇论文被检索以就高原则确定其计分值,不重复计算(以见刊当年分区为准);论文级别的认定以校科研处认定的标准为准;发表在《江西理工大学》、《有色金属科学与工程》的论文没有挂省级以上项目以其它省级及省级以上学术刊物”计分,以同一项目的发表多篇的只能按一篇计分,以不同项目发表的按实际篇数计分。

2、科研项目P2(按表2计分)

2  研究生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类别及计分表

项目级别

立项分

结题后另计分

国家级项目(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等)

30

15

省部级项目(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等)

15

8

校级项目(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等)

5

3

备注:其他研究生参与研究生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不计科研项目分。

3、专著与专利P3(按表3计分)

3 专著与专利计分表

专著或

知识产权类别

申请受理

出版或授权(登记)后另计分

备注

专著

/

100

排第2、第3分别乘0.50.3

发明专利

5

30

排第2、第3分别乘0.50.3

实用新型专利

0

5

排第20.5

外观设计专利

0

5

排第20.5

软件著作权

3

10

排第2、第3分别乘0.50.3

4、获奖P4

1)科研成果奖项(按表4计分)

4 科研成果奖类别及计分表

科研成果奖项

级别

计分

国家级奖

500

300

省部级奖

300

200

100

其他奖

100

50

20

备注:自然科学方面,目前国家级奖项有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三类;省部级奖项除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与国家级奖项对应的三类外,也包括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人文社科方面,目前国家级奖项有“”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文华奖、梅花奖等;省部级奖项有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各部委设立的奖项,前者如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后者如教育部设立的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其他奖是指各厅局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颁发的科技、人文研究奖项,校级奖不计入积分;各级奖励等次中如有三等以下的等次,一律按同级三等奖的50%计分;科研成果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给予50分,国际先进水平给予40分,国内领先水平给予30分,国内先进水平给予20分。重复获奖只计最高级别奖项。

2)竞赛奖项(按表5计分)

5 科技竞赛奖项类别及计分表

竞赛奖项

级别

计分

国家级奖(挑战杯、互联网+、数学建模等)

80

50

20

省部级奖(数学建模、挑战杯、互联网+、英语演讲比赛等)

50

20

10

市厅级或校级奖

8

5

2

说明:同名科技竞赛获奖只计最高级别奖项;数学建模竞赛(排名不分先后的团队竞赛)等团队参赛,每人按0.6系数计分;国家级、省级“互联网+”和挑战杯两项团队参赛,每人按1系数计分;由学校组织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按校级奖项计分,特等奖计10分;其他竞赛如设立了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一等奖按二等奖计算,二等奖按三等奖计算,三等奖则不加分。

3)获奖排名系数n(见表6)

6  获奖排名系数n取值表

人数

1

2

3

4

≥5

排名

1

1

2

1

2

3

1

2

3

4

1

2

3

4

≥5

系数

1

1

0.5

1

0.4

0.3

1

0.3

0.25

0.2

1

0.25

0.15

0.1

0.05

若有其他重要科研成果未涵盖在本评定细则中,其加分分值由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另行商议认定。

六、工作进度及报送材料要求

19月22日17 时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上年度已获批者可继续申报,但业绩不可重复使用)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纸质材料时请按材料顺序进行排序,电子材料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专业-序号-材料名称)到学部。所有表格务必用本细则附件的表格。

提交材料的清单及相关要求如下:

a.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

b.《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原件一式四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表中“申请理由”应要求研究生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期刊级别)、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推荐意见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c.《研究生成绩单》一份(需经学部审核盖章)

d.《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附件5),原件一式三份;

e.《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6),原件一式三份;

f.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且需经本人和导师签名,学院审核盖章,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的顺序进行排序);

g.《优秀研究生事迹简介》(附件9),仅交电子稿。

以上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上交地点:9月22日 17 时前交至材料冶金化学学部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稀土大楼A517)聂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9月23-25日,按照《材料冶金化学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个人申请材料审核、评分、复核,并依据复核评分结果进行排名、确定初评结果。

2、9月26日至9月30日,学部将各申请人的评分情况和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七、 特别说明

所有纸质材料需要学生亲笔签名的必须亲笔签名、需导师亲笔签名的必须导师亲笔签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处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取消本次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附件1:

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学部

名额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

2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1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合   计

3

备注:参评人员为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含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及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状态的博士研究生。具体评选工作由材料冶金化学学部、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分别牵头完成。南昌校区博士生均依托学院(学部)招生,未分开统计。


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培养单位

推荐名额

推荐参加学校竞争评审名额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

9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5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6

机电工程学院

4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4

经济管理学院

6

商学院

法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软件工程学院

1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1

理学院

1

1

信息工程学院

4

1

建筑与设计学院

0

1

无序物质科学研究中心

1

 

中澳3M国际研究院

 

最终评选名额

46

2

合计

48

备注:1.参评人员为我校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及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

2.研究生一年级学生需有特别突出的业绩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不再另设研究生一年级学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如有业绩特别突出的一年级研究生,则按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与本单位其他年级一同评选。一年级参评国家奖学金须有答辩程序。

3.经济管理学院与商学院共计6个国奖名额,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牵头商学院完成评选;中澳REEM研究院、无序物质研究中心共计1个名额,由中澳REEM研究院与无序物质研究中心协商完成评选。

4.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分别根据本单位细则评定的排序推荐第2名、第5名、第1名参与学校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投票表决确定2个推荐名额。

附件2: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综合素质分评分表

姓名:                       专业:                       时间: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及标准(总分100分)

自我评分理由及依据(需详细注明)

自我评分

最终得分

1

受表彰

情况

8

1、获省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和“优秀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等荣誉称号,加8分;

2、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和“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加5分。

3、获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加3分。

4、可累加,最高8分。

2

英语六级通过情况

6

通过英语六级考试(考试分数在425分以上),加6分。

3

承担学部研究生工作情况

10

1、学部研究生班级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小组组长、校(学部)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学生干部10分(考核优秀10分,良好7分,合格5分,不合格0分);

2、学部研究生班级班委、党支部支委成员、校(学部)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以下学生干部7分(考核优秀7分,良好5分,合格3分,不合格0分);

3、此项最高10分,不重复加分。

注:未进行考核时,按合格档加分。

4

参与

文体

活动

情况

17

1、参加校运会项目8分,每参加1个项目加2分,最高加8分。

2、研究生院、学部或研究生会组织的其他文体活动9分(比如参加五四文艺晚会、研究生校园歌手大赛及学校其他文艺晚会或竞赛,参加各类校级体育比赛)等各类活动,作为观众参加每次加1分,表演者参加每次加3分(不同活动可累加),最高加9分。

5

参与

学术

活动

情况

24

1、参加研究生学术论坛并做学术报告,国家级加10/次,省级加6/次,校级加4/次,院级加2/次(最高加10分);

2、以负责人提交了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加3分。

3、以负责人提交了研究生创新创业基础素质提升项目,加3分。

4、以负责人提交了研究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展板,加3分。

5、参加校级及以上英语演讲比赛,加5分;

6

参与

科技

竞赛

情况

27

1、参加校级及以上知识竞赛,加5分;

2、参加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和互联网+等,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5,(按实际参加正式比赛名单为准,最高加10分);

3、参加其他专业类竞赛,其中排名第一加7分,排名第二加5分,排名第三及以后加3分,按最终提交作品名单为准,最好加7分;

4、参加英语竞赛,加5分(按现场参加荣誉证书为准)。

7

参与

社会

实践

情况

8

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各类志愿者,每人每次加2分,最高加8分。

8

扣分项

违规者累积扣分,不封顶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煽动闹事、非法游行集会、张贴大小字报、参加邪教组织、参加传销等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扣40分;

(2)受到院级、校级通报批评者扣5分;受到警告处分者扣10分,严重警告者扣14分,记过者扣18分,留校察看者扣22分,以上几项可累加扣分。

(3)中共党员、各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严重失职,对突发事件或恶性违法违纪案件不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制止或不抢救者扣10分;在事故中负有组织责任者,扣20分。

(4)凡各种考勤(在校情况打卡考勤或其他必须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每缺勤1次扣2分。

(5)有恶意拖欠学费以及其他不良诚信记录者,扣10分。

(6)违章用电私拉电线的,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该同学每次扣5分;用大功率电器(大于800W),该同学每次扣3分。

(7)故意污损教室、寝室墙面等其他公共设施,攀折花木者每次扣4分。

(8)所在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

(9)酗酒闹事、起哄、摔瓶子等扰乱校园秩序者每次扣5分。

(10)凡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的,造成较坏影响的,每次扣2分。

(11)参加学校勤工助学活动,考核不合格者每次扣2分。

(12)无故不参加校内外各级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每次扣2分。

合计(满分100分)

备注:1、此表研究生填写,学部审核;

2、各评分项目由学部按每次实际参加活动的记录名单为准。

附件3:

 学号-姓名  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申报材料清单表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研究生成绩单

 

4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分表

 

5

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

 

6

科研课题类:课题级别,名称,编号

 

申请人排名情况

7

学术论文类:论文题目,期刊名,发表时间,收录情况

 

申请人排名情况

8

学术著作类:著作名称,出版社名称,主编姓名

 

申请人承担撰写量等

9

学术奖励类:级别,名称,授予单位

 

申请人排名情况

10

技术发明类:发明类别、名称、专利号等

 

申请人排名情况

11

学科竞赛类:竞赛级别,名称,主办单位,获奖等级

 

申请人排名情况

12

社会荣誉类:荣誉名称,荣誉授予单位

 

申请人排名情况

 

 

 

 

 

 

 

 

 

 

 

 

备注:1.该表可加行填写;2.所有提交材料请按此表填写顺序进行整理排序。


附件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姓名

张三

性别

出生年月

19808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群众

民族

入学时间

20119

基层单位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

专业

冶金工程

攻读学位

硕士

学制

三年

学习阶段

R硕士

学号

填一卡通号

£博士

身份证号

申请理由

申请理由的填写要求:

1.不要用书信体

2.不要只列发表的文章或成果,应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期刊级别)、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

申请人签名:手签(黑色或蓝黑色)

(日期要注意逻辑顺序)                        年     月     日

备注:双面打印


附件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

推荐意见

1.要对学生稍作评价,不要简单只写同意推荐(100字左右)。

2.推荐意见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推荐人签名: 手签(黑色或蓝黑色)  

手签(黑色或蓝黑色)  年  月  日

评审情况

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月日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

(基层单位公章)

年月日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培养单位公章)

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

课程平均成绩

申请人导师姓名

申请人联系电话

类别

内容

科研课题类

请填写课题级别、名称、编号、申请人排名等

学术论文类

请填写学术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发表时间、收录情况、申请人排名等

学术著作类

请填写学术著作名称、出版社名称、主编姓名、申请人承担撰写量等

学术奖励类

请填写奖励级别、奖励名称、奖励授予单位、申请人排名等

技术发明类

请填写技术发明类别、名称、专利号等

学科竞赛类

请填写竞赛级别、名称、主办单位、获奖等级、申请人排名等

社会荣誉类

请填写荣誉名称、荣誉授予单位等

研究生承诺

我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我当年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导师承诺

我保证该生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同意取消该生当年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学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学院公章:

研究生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备注

注:①申请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材料按填写顺序逐一附在其后,可加行,双面打印;

   ②严格按照各类业绩的要求填写相关业绩。


附件6: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

学号

姓名

年级

专业

学院(学部)

课程成绩            

科研成果            

在校综合表现            

 

综合得分

学院排名

 

科研成果            的统计如下

小计

 

发表论文名称

发表刊物

发表时间

收录情况

排名

计分

 

SCIEI

CSCD,中文

核心

 

 

 

科研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止时间

经费(万元)

排名

计分

 

 

 

获奖名称

获奖类型

等级

排名

计分

 

 

专著名称

出版社

出版时间

排名

计分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排名

计分

 

 

研究生承诺

我保证以上填写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并对所核计分数无异议。如有弄虚作假,同意取消本人的国家奖学金评定资格。

研究生签名

年月日

 

导师承诺

我保证该研究生所填写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本人同意取消该生的国家奖学评定资格,同意接受在全校范围内的通报批评。

导师签名

年月日

 

所在学院(学部)审核科研成果得分

签名:

年月日

 

备  注

 

附件7:

学院(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清单

报送单位:(公章)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清单表

2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3

XXXX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

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

研究生学生材料(学号-姓名1)

6

研究生学生材料(学号-姓名2)

7

研究生学生材料(学号-姓名3)

8

9

10

11

12

注:1.该表可加行填写;2.所有提交材料请按此表填写顺序进行整理排序。

填表人:                   审核人:        


附件8: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报送单位:()  

序号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公民身份号码

培养

单位

基层

单位

专业

学号

入学年月

银行账号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9:

优秀研究生事迹简介(国奖/省奖/优秀毕业生)

个人生活照:

人生格言:

个人简介:(①姓名、学院、专业、研究方向等个人基本信息、导师姓名,校内所获奖项,研究生期间主要科研成果。②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本人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300字左右。

导师评语(100字以内):


附件10:

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

一、不准违反各类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不准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遗漏,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未落实;

三、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拉票、受贿,接受学生或家长吃请、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五、不准将学生资助金评定与招生业绩、驾照考试等附加条件相挂钩;

六、不准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和隐私信息;

七、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金;

八、不准将学生资助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九、不准无故延迟发放学生资助金;

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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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ulty of Materials Metallurgy and Chemi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