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冶金化学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3-24 点击数: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订学部(含工程研究院,以下同)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严格落实《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和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1.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学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3.学部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舆论舆情跟踪处理等。

、复试资格

学校招生计划指标暂未下达,学部预计调剂指标为100个左右(最终指标以学校下达为准),待指标分配至学部后将及时在学部官网公布。分配的招生计划均包括推免生,最终实际录取专业人数将根据复试情况做适当调整。

(一)一志愿考生

1.一志愿考生达到国家规定基本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

2.一志愿“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部可根据本单位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名额来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名单。

3.以选拔方式第一志愿报考学部且初试成绩达到学部该专业当年的复试资格分数要求的考生,以选拔时的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成绩

(二)调剂考生

学部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和代码如下: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学院代码003)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学)

0806 冶金工程 (工学照顾专业)

0806J1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工学)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工学)

085601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

085602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

085603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

077602 环境工程(理学)

工程研究院(学院代码020)

0773 材料科学与工程(理学)

0805J1 纳米工程与资源循环利用(工学)

1.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应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由学部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

2.对在同一时段,申请学部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部按考生初试成绩优先、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择优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3.学部如实在调剂平台公布缺额情况,根据学校核定指标,结合往年调剂考生参加复试比例、调剂考生的志愿填报等情况,适当控制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人数。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接收工程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085、086)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基本要求可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我校择优确定专项计划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

5.学部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

6. 对于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提前确定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及复试时间,一次性完成本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对于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根据生源与调剂报名情况分批复试,并在学校规定调剂时间内,经学校批准,将适当调控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

(三)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均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学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网络远程复试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面试平台和加试笔试平台。考生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主机位用于复试,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操作指南另行发布。学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复试中,采取“一平台”(同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

远程面试时,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复试内容

1. 资格审查

学部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审核资格,重点审核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在综合面试时要求考生在线上面试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在复试前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同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上传到线上面试系统: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8)可提交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学部要求上传。

在开学时,学部对上述原件进行集中审核;且考生需提交(2)-(5)扫描件和政审表、学历认证报告。

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2.心理测试

为全面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档案,学部组织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综合复试前开展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70分,外语听说能力30分。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报考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的专业知识;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

2)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相关证书及相关材料。

3)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关的外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是否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试环节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或成人应届本科)、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期间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简章),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90分钟,分数为100分。

)总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7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英文自我介绍,回答考官问题30分。

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录取工作

(一)学部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部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一般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不含50);英语听说能力总分低于12分不含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不含9分

2.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考生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执行。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6.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调剂考生待录取。被学部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部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12小时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部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学部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学部在复试结束48小时内在学部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

复试时间安排及地点

(一)复试时间安排

学部复试工作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安排将会根据复试工作进展情况适当调整):

1. 3月26日前制定学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 4月4日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工作。

3. 4月7日前开始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4. 4月20日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二)地点

线上。

其他

1.优化考生服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提前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法;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远程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强化人性化安排与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邮箱,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3.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4.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5.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jxustyzb@163.com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0797-8312191E-mailxuebu@jxust.edu.cn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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