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材料冶金化学学部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0-06-12 点击数:

江西理工大学材料冶金化学学部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文件要求,结合江西省与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为做好 2020年材料冶金化学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制定如下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部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采用线上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三)注重考生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合理优化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科学设计考试内容,确保学部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

二、招生方式

学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三种方式。

三、招生计划

2020年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8人,其中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个方式的录取人数原则上均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进行招生。目前学部已完成6名硕博连读及2名第一批申请-考核的考核、公示与拟录取工作, 剩余10个计划将在第二批(申请-考核)和第三批(普通招考)完成。同时每位导师同一年度原则上限招1人(含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三种方式)。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方案》(理工研字[2019]59号)要求,3M国际研究院1个计划,无序物质研究所1个计划;第二批(申请-考核)中,冶金学科2个计划,材料学科2个计划;第三批(普通招考)中,冶金学科2个计划,材料学科2个计划。

四、资格审查

学部在考试(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除审核证件原件外,并通知考生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本科、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公

章);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决议(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补交);

7.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申请-考核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江西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提交相关科研业绩材料,学部、学校审核后,由学部公示。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材料,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考试(核)工作

学部将分批次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先开展申请-考核考生的综合考核工作,再开展普通招考考生的线上笔试与综合考核工作。申请-考核业绩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或综合考核未拟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普通招考。

(一)前期准备

1.学部 2020 年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和考试笔试将均采用线上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学信网平台作为远程综合面试系统,钉钉平台作为网络远程笔试系统,其中用钉钉平台时考生应提前注册两个账号。

2.学部博士生考核小组提前准备好笔记本电脑、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需提前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与1台智能手机,分别用于笔试、综合面试和周围环境监控,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3.学部开展培训与演练工作,提前 2 天联系组织考生完成线上笔试和综合面试系统安装、调试、测试工作。

4.根据远程线上考核方式,需建立面试题库。学部组织各学科(专业)科学设计考试考核内容,建立综合面试题库,题库各题型题量应充足、难易适当。

5.线上综合面试前完成报考导师评价和学部评价,评价成绩密封后交专人保管,待综合面试后进行统分。

(二)考试和考核内容

申请-考核考生只参加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普通招考考生需参加线上笔试(包括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综合考核。主要包括专业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科研能力成绩由报考导师评价(占25%)、学部对考生的业绩与科研能力评价(占25%)和面试(占50%)三部分组成。导师评 价与面试主要从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考核,其中专业科研能力占70%,综合素质占30%。报考导师评价由导师了解报考考生情况后,评定考核等级(导师认为有必要,可以对考生进行测试)。学部评价由学部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根据考生业绩等评定考核等级。综合面试分为抽选题和考核专家组提问两部分,抽选题从题库随机抽取3道试题 (其中1题为专业外语试题);专业科研能力侧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作风、创新意识、实践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综合素质由学部招 生领导小组制定规则评定,侧重考核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线上笔试。英语、业务课一与业务课二将采用线上笔试方式,其中6月20日上午9:00—10:30:英语(不含听力),满分值100分;6月20日下午14:30—15:30:业务课一,满分值100分;6月20日下午16:00—17:00:业务课二,满分值100分。

(三)考试(核)相关要求

1.线上综合面试(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 25 分钟。线上笔试将通过网上分发试题、视频监控考生答题、答完按时提交的方式进行,考试(核)前应做好各项工作预案,防止考生舞弊,确保公正性。

2.学部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与考生协调、设置笔试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次序,负责考核时间对接、系统调试、技术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线上综合面试结束后,博士研究生综合面试专家组成员需按评分标准进行线下独立评分,学部及时下载考生面试视频等,及时按要求上报综合考核面试有关材料。

4.考生应确保有线宽带、WIFI、4G 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网络情况良好,能满足线上笔试与综合面试要求,并随时能够切换网络模式。

5.远程线上笔试和综合面试纪律要求应按《江西理工大学远程复试考场要求》执行。

(四)总成绩计算及要求

1.申请-考核的综合考核成绩为总成绩。

2.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 ×60%;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计分,外语占40%,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各占 30%。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3.为体现综合考核成绩的差异性和层次性,报考导师、学部和面试对考生的最终评价均为定性评价,分为 A+、A-、B+、B-、C+、C-等6个等级,其中报考导师对考生评价为 A+及A-等级均限1人,B+等级不超过2人;学部评价及面试评定为A+等级的考生比例不超过10%(向上取整数),A-等级的考生比例不超过20%(向上取整数),B+等级的考生比例不超过 30% (向上取整数)。学部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三部分考核等级进行赋值,计算考生综合考核成绩。A+、A-、B+、B-、C+、 C-等级分别对应分值 95、85、75、65、55、45。赋值计算后,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评价排序确定最终排序。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

5.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普通招考的考生初试(笔试)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复试(综合面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在学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

6.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初试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划定,其中单科成绩包括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成绩=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六、录取工作

1.学部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研究方向、招生考试方式等, 按照冶金学科组、材料学科组、学校直属科研平台组对考生进行排序。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行排序,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2.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部排序、招生计划安排原则及对考生各方面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考生按要求提供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名额根据总排序递补。

4.拟录取名单公示。

5.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综合考核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学部按要求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学部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计划、申请-考核资格名单、博士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

八、时间安排

学部博士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安排将 会根据疫情防控及复试工作进展情况适当调整):

1.6 月 10 日前公示博士申请-考核资格名单,6 月 11 日前并完成综合面试题库。

2.6 月 13 日前学部开展并完成申请-考核线上综合面试工作。

3.6 月 16 日前学部公示后的申请-考核拟录取名单

4.6 月 20 日进行普通招考线上笔试。

5.6 月 21 日进行普通招考的网络远程综合面试。

6.6 月 25 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公示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学部提前准备好口罩、免洗消毒液、体温枪等日常防护用品,指导并督促本学部所有博士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严格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及考试场所的消杀工作。

(二)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与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在学科专业博士招生有关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各类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四)学部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做好考生服务工作。

 

十、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0797-8312698,E-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jxustyzb@163.com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0797-8312191,E-mail:599518591@qq.com

联系人:戴老师 杨老师 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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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ulty of Materials Metallurgy and Chemi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