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学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18-10-19 点击数:

江西理工大学学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促进学校学风的不断好转,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项目:学风建设先进学院、学风建设先进班级

二、评选对象:全校各个学院(校区)、班级

三、评选条件

(一)学风建设先进学院

1.学风建设先进学院评比指标为学院学年课程通过率、英语四级通过率、学生到课率、考试守纪率、学术活动次数、学生毕业率、考研考取率、学生宿舍学风违纪率等八项,总分为100分,八项指标所占比例分别为2﹕1﹕1﹕1﹕1﹕2﹕1﹕1。)

2.计算分值和计分方法

(1)课程通过率:必修课程及格门次/必修课程考试总门次*100%;横向考核10分:依据当年课程通过率排名,以级差1分递减得分(最低为1分);纵向考核10分:当年课程通过率≥前三年课程通过率的平均值(按高出平均值大小进行排名)按级差为1分,递减得分(最低为1分)。课程通过率低于前三年课程通过率的平均值得1分。

(2)英语四级通过率:

大二学英语的学生当学年通过人数/大二学英语的学生当学年报考总人数*100%;横向考核5分:依据当年四级通过率综合排名,以级差0.5分递减得分(最低为0.5分);纵向考核5分:当年四级通过率≥前三年考试合格率的平均值(按高出平均值大小进行排名)按级差为0.5分,递减得分(最低为0.5分)。英语四级通过率低于前三年英语四级通过的平均值得0.5分。

(3)学生到课率:在80%-100%区间计分,最高以10分为限。计分表:

到课率

80%

85%

90%

95%

100%

计分

2

4

6

8

10

(4)考试守纪率:1-(受到纪律处分人次/学院学生总人数*100%);根据考试守纪率的排名,依次以1分为级差计分(扣完为止),考试守纪率≤992‰的为0分。

(5)学术活动:基本要求在该学年内至少举办了6次学术讲座;一次学术活动计1分,但最高以10分为限。计分表:

次数

6

7

8

9

10

计分

6

7

8

9

10

(6)学生毕业率:获得毕业证的学生人数/该年应毕业的人数*100%;横向考核10分:依据当年学生毕业率排名,以级差1分递减得分(最低为1分);纵向考核10分:当年学生毕业率≥前三年学生毕业率的平均值(按高出平均值大小进行排名)按级差为1分,递减得分(最低为1分)。学生毕业率低于前三年学生毕业率的平均值得1分。

学生毕业率连续达到100%,可记为满分。

(7)学生考研考取率:考研考取的学生人数/该年应毕业的人数*100%;横向考核5分:依据当年学生考研考取率排名,以级差0.5分递减得分(最低为0.5分);纵向考核5分:当年学生考研考取率≥前三年学生考研考取率的平均值(按高出平均值大小进行排名)按级差为0.5分,递减得分(最低为0.5分)。学生考研考取率低于前三年学生考研考取率的平均值得0.5分。

(8)学生宿舍学风违纪率:学生宿舍学风违纪人次/学院(校区)总人数*100%;根据学生宿舍学风违纪率的排名,依次以1分为级差计分(扣完为止)。

(二)学风建设先进班级

以该学年班级的学习成绩为主要依据。该班级同学学习目标明确,班级学术气氛浓厚;遵纪守法,无考试违纪受处分现象。以课程通过率、英语四级通过率、学生到课率三项指标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三项指标所占分值比例为4.5﹕3.5﹕2。

四、评选的指标

(一)学风建设先进学院(校区):不分文理,全校共评4个;西校区根据课程通过率、学生到课率、考试守纪率、学术活动次数等四项指标与各学院进行排名评比,若排名前五,则增评为学风建设先进校区。

(二)学风建设先进班级:以该学院班级总数的10%评选。

五、评比考核办法

(一)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符合学风建设先进学院条件的学院(校区),要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参评申报材料交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审核,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各学院(校区)对照学风建设先进班级的条件进行自评,按评选比例推荐参评班级。其他与先进学院评选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四)课程通过率、英语四级通过率、学生毕业率:以教务处的统计为依据;

(五)学生到课率:以学校教学督导组和学生工作部抽查统计为依据;(六)考试守纪率:由学生工作部根据文件进行统计计算;

(七)学术活动:学院(校区)以活动的图片和文字形式向学生工作部报告,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登记;

(八)学生考研考取率:以招生就业处的统计为依据。

六、奖励及其他

(一)对评选出的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分别在每年的11月进行表彰。

(二)对学风建设先进集体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学风先进学院1000元/个;学风先进班级200元/个。

(三)对受到表彰的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各学院(校区)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介绍其先进经验。以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和校风建设向健康良好的方向不断发展。

(四)原《江西理工大学学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同时作废。

(五)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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